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开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与许某某相关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判决结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令许某某立即停止涉案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快手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及合理开支5000元。

天眼查App显示,快手发现许某某在其运营的网站(zhuyao8.cn、zhuyao8.com)中提供“快手赞赞宝”“快手一键取消关注”“快手一键取消点赞”共计三款App下载服务,且三款App的名称中均使用“快手”二字。

快手公司认为许某某侵犯自己商标权,“快手赞赞宝”App针对快手平台用户提供刷快手点赞、播放等刷量服务,并从中向用户收取费用,导致快手平台中存在大量虚假访问、点击等数据,破坏了构建的经营体系,侵害商业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为此索赔20万元及合理支出12000元。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许某某应当对其通过涉案App所实施的涉案侵害商标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久前一审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