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短视频特辑(45)—《使用人担责》
点击上面蓝字关注我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辑
赶紧追剧学法律知识
(第四十五集 使用人担责)
点击右下角 可查看全屏
民法典链接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编剧:任焰林(贵州省曲艺家协会)
演员:黄玮、陈诚
专业法律指导:吴启刚(贵州黔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艺术指导:梁正帮(贵州省曲艺家协会秘书长)
我们还会持续推出《民法典》内容的
相关短视频
敬请关注
来源:黔微普法
长按识别关注
扫描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都匀普法
联系电话:0854-7107750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都匀普法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