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短视频被烧重伤女孩离世,她的家人会去追究视频发布者的责任吗?

由于如今的短视频的逐渐火热,许多问题也逐渐显现。譬如最近发生的模仿短视频的女孩被烧伤离世,这样的类似事件不少,也需要明确相关责任主体。不过她的家人,肯定不会放弃追究视频发布者的责任的机会,或许视频的发布平台责任也是推卸不了的。

不可否认的是视频发布者肯定是有责任的,女孩的家人也有理由追究其责任。其实女孩的家人就是直指孩子是因为模仿抖音平台上的短视频而酿成惨剧,因为事发时,两位女孩使用的是一桶重约2斤的工业酒精,浓度高达90%以上。而根据现场视频和家属提供的信息判断,两位女孩是在二次倒酒精时遇到了明火,发生了爆燃,才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视频的发布者理应知道其中含有的危险因素实在是太多,但是却没有任何的提醒。

其实因用户模仿短视频而受伤的事件已发生多起,短视频平台所应承担的责任,视频发布者应当承担的责任也成为越来越绕不开的话题。此类事件中,如果网站和视频的发布者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提示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即被行政机关处罚。如果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也是没有阻止孩子观看这样不安全的视频,也没有阻止孩子模仿,所以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而相关网站如果没有尽到安全提示义务,且能证明该视频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部分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家人是有责任,当然也会追究视频发布者和视频发布平台的责任。?

为什么网络上的谣言、低级图片、小视频以及负面新闻(所谓的“头条”) 这么多呢?

为了炒作

女孩模仿视频至死事件后,办公室小野团队真的要解散了吗?

刚刚看见这个新闻的时候,我的内心其实倾向于主要是父母责任,因为父母没有管好孩子,放任孩子去做一些危险的事情。

但是,当我看了这个up主的其他视频以后,我的想法发生了逆转。我现在觉得up主也是有一定责任的。

因为,我发现「易拉罐制作爆米花」已经属于这个up主比较温和,危险系数比较低的视频之一了……她的很大一部分其他视频都是在「玩火」。既是字面意义上的,也是引申意义上的。

比如,在办公室把面包机改装成炸炉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像自制电阻丝加热食物,还有用可乐罐倒入酒精,开几个孔当灶台的,这些视频现在好像已经找不到了。

不说别人是否模仿,光是从这些视频拍摄的过程来看,也是充满了危险性的。旁边就是电脑等办公电器,办公室内也不像实验室那样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在办公室烧烤还附加了一氧化碳中毒的风险。

虽说办公室本身可能就是为了拍摄视频而存在的,但万一引起了火灾,整栋楼可能都要遭殃。

据我所知,至少是在上海,大部分办公场所都是严禁明火的。

既然视频创作者执意玩火,那总有玩脱的一天。视频有趣可以,但是有趣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顺便说一下,站在食品从业者的角度,这个up主的一些视频,在食品安全上也有待商榷。

一些视频中烹饪温度可能达不到足够将食材煮熟的温度,比如用蜡烛煮火锅,用电暖机烤肉串等。如果没有充分煮熟就直接吃,可能会造成食物中毒。

有些视频中直接将办公室内的物品用在食材烹饪中,比如说,做冰粉的时候直接摘了一朵办公室里的花,没有清洗,就直接放到冰粉里面去。这样做也是有食品安全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