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有人在拍你视频,你可以拒绝他吗?

你当然可以拒绝他,因为这是你的权利,其他人必须要经过你的同意才能对你拍摄。

在公共场所录像合法吗

是不违法的,如果是在公共场所录像不存在隐私权问题。

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隐私权的目标是保持人的心情舒畅、维护人格尊严,而且,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存在于权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权利,亦即以权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为标准的权利。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你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扩展资料:

《成都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中增设了“从事按摩、洗浴经营活动的公共场所,其保安人员配备、包厢(包间)设置、灯光亮度等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参照国家关于公共娱乐场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

“茶坊、棋牌室、影剧院以及从事按摩、洗浴经营活动的公共场所,其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营业大厅出入口、消防安全疏散出入口、营业区域通道、收款台前等不涉及公民隐私的公共区域,安装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并保证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

同时,还规定“前款规定公共场所应当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三十日以上,不得删改、复制或者挪作他用。 ”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在公共场所拍摄对他人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没有相关罪名,也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这是新闻性质的问题。

未经允许被偷拍视频发给微友属于违法行为吗

依偷拍的场合而定。
在公共场所拍摄的内容, 即使偷拍发到网络上(非营利目的),也不违法,因为在公共场所里,一切都是公开的,没有侵犯隐私。同样由此推断,如果接受的朋友是当场的人,则也没有侵犯隐私,因为大家都知道。
在私人场所,比如别人在你家客厅偷装摄像头,即使只拍吃饭的内容,然后传播给第三人,也构成侵犯隐私,属于违反民法,适用道歉、消除影响等处罚。
但是如果偷拍是以营利为目的,比如用录像内同进行商业宣传,则属于侵犯肖像权,要把赚的钱还给你。